当泡沫混合液流经泡沫产生器时,由于孔板作用空气被吸入,与混合液混合生成空气泡沫。有压力的泡沫流将密封玻璃冲破由喷口喷出,沿罐壁流下覆盖燃烧液面,达到灭火的目地。
适用范围:
储量≥500M3独立的非水溶性甲、乙、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储量≥200M3独立的水溶性同类立式储罐区。
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非水溶性甲、乙、丙类液体储罐区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。
执行标准:
GB 50151 《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
Q/SDF 21-2016 《固定式泡沫产生器》
型号 |
工作压力 (Mpa) |
标定工作压力 (Mpa) |
混合液流量 (L/s) |
25%析液时间 (s) |
发泡倍数 (倍) |
PCL 4 |
0.3~0.6 |
0.5 |
4 |
≥120 |
≥5 |
PCL 8 |
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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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CL 16 |
16 |
||||
PCL 24 |
24 |
安装要求:
为避免在火灾时因罐壁变形对管道的破坏,应在产生器
进口中安装一段相同口径的金属软管。
使用维护:
1、使用时配用3%和6%型的泡沫灭火剂。当采用抗溶性泡沫灭火剂时,在储罐内必须安装泡沫溜槽、降落槽等缓冲装置。
2、泡沫产生器滤网应定期清除杂物,确保空气畅通。定期检查密封玻璃的完好性,发现破损及时更换,避免储罐内易燃气体泄漏。使用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恢复备用状态。